详细内容
参评对象 1) 凡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申报参评; 2) 中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满一年或有“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3) 高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中级职称评审一年受理两次,高级职称评审一年受理一次。
证书颁发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 2、省职改办负责安排各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申报条件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证书颁发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 2、省职改办负责安排各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